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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入馆须知

发布时间:2015-09-08 00:00:00

1.读者须通过门禁人脸识别系统或一卡通刷卡验证后方可入馆,特殊情况可凭校内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入馆,身份证件不得转借。

2.进入图书馆应着装整齐,举止文明,维护公共秩序,馆内保持安静,请勿喧哗。

3.注意公共卫生,勿将食物、饮料带入相关阅览室,勿乱扔杂物、随地吐痰、乱贴乱涂、乱刻乱划。

4.爱护公共财物,严禁在阅览座位用墨汁或颜料写字或画画,严禁损坏、偷窃书刊。

5.勿用图书、学习用具等物品抢占座位;不得随意搬移阅览桌椅。

6.离馆请带清个人物品,当日闭馆未带离个人物品毁损遗失责任自负。

7.图书馆是消防重点单位,禁止吸烟(含电子烟)或使用明火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、具有腐蚀性化学物品进馆,自觉维护馆内安全。

8.阅览馆内书籍时限取两册,阅毕可归还原处或放置在书车上,已借书籍切勿留馆。

9.出入通道时如监测器鸣响,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。

10.请各位读者自觉遵守上述规定,如有违反者,图书馆工作人员将予以批评教育,不服从管理者将通报所在院系。

11.实行备考便利座位期间,请读者参见《“备考便利座位区”座位使用须知》、《“普通阅览座位区”座位使用须知》通知要求。